兩名年幼女童誤服「大麻糖」案,女童的26歲父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虐兒罪及1項藏毒罪罪成,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辯方呈上戒毒所報告,證實被告沒有毒癮,不適宜判入戒毒所,又指兩名女童現時已經交由母親照顧,重犯機會不大,希望法庭念在被告屬初犯,亦已被羈押超過4個月,處以輕判。不過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在家中藏有危險藥物,未有妥善鎖好,導致女兒誤服,其中大女兒更一度要在深切治療部留醫,並非普通的疏忽照顧,又指雖然被告過去紀錄良好,但考慮到控罪的嚴重性,決定虐兒及藏毒罪分別判監8個月及2星期,同期執行。
 
事發在去年6月,一對2歲及4歲的姊妹在天水圍家中,被同住親友發現進食被告收藏的「大麻糖」後,口吐白沬昏迷,須送院治療,情況一度嚴重,曾留醫深切治療部。
 
管制含大麻二酚(CBD)產品的法例在去年2月生效,管有和服用CBD及其產品,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