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29日審訊,繼續由《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控方主要圍繞《蘋果》英文版提問,指根據WhatsApp紀錄,是由馮晞乾提議蘋果要推出英文新聞。陳沛敏解釋,馮晞乾是《蘋果日報》的一位專欄作家,他曾在專欄文章中指出,當時香港的英文主流報章只剩下《南華早報》,認為《蘋果》可以推出英文新聞,打破只得一間英文報紙的壟斷。
控方其後展示馮晞乾於2020年5月10日,亦即黎智英創立「English News」群組的同一日,所發表的專欄文章,標題為「不撐蘋果的100萬人」,內容提到蘋果救亡的前提,是必須循兩方面「增值」,包括「八卦式公義」及「國際文宣線」。控方問「國際文宣線」是否《蘋果》引入英文新聞的目的,陳沛敏同意是方向之一,旨在吸引國際關注香港的情況,又指黎智英後來在群組中提及,如果國際社會有很多英文版的讀者,就能發揮《蘋果》在外國的影響力和話語權,一旦《蘋果》受到打壓,國際社會都會透過言論予以譴責或採取制裁行動,亦認為如果有美國政治人物訂閱就最好,會起到保護作用。
控方展示由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及前總編輯羅偉光在群組中發送的訊息,兩人都曾經先後提及「國際線」的字眼,包括指英文版的最終目標是打國際線,又提議邀請一些「打國際線」的學生手足寫英文評論,陳沛敏確認黎智英是想透過英文版「打國際線」,不過她憶述在5月10日之前,黎智英亦曾在類似飯盒會的場合上提過,正考慮推出英文新聞的概念。
法官李運騰質疑《蘋果》作為報章,為何會參與「打國際線」,詢問《蘋果》實際上有否參與社會運動。陳沛敏指不會用「參與」二字形容,但當時《蘋果》的態度是比較諒解示威者的處境,及認同他們爭取普選等訴求,認為符合黎生一向支持民主的取態。
黎認為實體報紙毋須增設英文新聞 因難讓外國讀者看到
陳沛敏表示,黎智英指示毋須將英文新聞加入實體報紙,據她理解,是因為實體報紙只會在香港發行,外國讀者較難看到,因此英文新聞主要只會在網上出版,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按照黎智英訂下的原則,從實體報紙中挑選新聞進行翻譯,包括著重以批判性角度報道中國相關新聞,如「維權」及「中美關係」等,認為能夠牽引國際社會關心,黎智英曾強調當內容與《南華早報》不同時,人們就會訂閱《蘋果》的英文版。
陳沛敏又指,知悉黎智英經常會向張劍虹表達,英文版應該有哪些內容,負責英文版的同事就會依照張劍虹的指示,揀選新聞內容;又提及她曾提議在翻譯以外,可請人直接撰寫關於香港問題的英文評論,認為報紙的受眾主要是香港讀者,不可能遷就英文版讀者的口味。
陳:羅傑斯文章若非由黎智英轉發 或不會放大報道
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於2020年5月刊登的一篇報道,標題為《羅傑斯:最可怕的母親節》。陳沛敏指,黎智英當時將一篇由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撰寫、回應香港示威衝突情況的文章發送給她,她於是轉交政治組記者寫成報道,在實體報紙刊登。
法官李運騰關注,若只考慮文章的新聞價值,是否值得刊登。陳沛敏指,要視乎版位,如果有更重要的新聞,就未必會刊登。李運騰再追問,文章由黎智英轉發,會否對她的處理方式造成影響。陳沛敏表示,羅傑斯不時都會就香港問題發表意見,如果文章不是由黎智英轉發,她未必會放大報道,或者只會將相關內容加到其他報道的結尾。她又形容,黎智英當時顯得很緊張,要求盡快回覆,於是決定以這種方式處理。
陳:被捕後認為《蘋果》應自行停運 無法擔保同事不會被捕
陳沛敏在作供時又提到,在《蘋果》推出英文版後,由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按照黎智英訂下的原則,挑選英文版的新聞內容,包括著重以批判性角度報道中國相關新聞,如「維權」及「中美關係」等,認為能夠牽引國際社會關心,又指黎智英曾經強調當內容與《南華早報》不同時,人們就會訂閱《蘋果》的英文版。
陳沛敏透露,自己在2021年6月被捕並辭去副社長職位後,曾經代表同事詢問董事局,《蘋果日報》是否應該自行停運,她當時認為應該要結束,因為無法擔保同事繼續做下去,是否不會被拘捕。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