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未來5年耗資近14億元發展「醫健通+」,當中計劃為私營醫療服務提供者存放健康紀錄提供誘因,甚至訂立強制要求。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上,醫務衛生局長盧寵茂表示,如果公私營醫療機構不能做到資訊互通,不單是資源問題,病人要重複檢查亦有風險,認為公私營醫療紀錄互通是百利而無一害,但目前私家醫院在相關電腦技術尚未能追上,強調互通應循序漸進,當局會透過引導形式,包括應用與私營相似的系統,並提供技術支援,以減省私營醫療機構的額外成本,形容透過法例強制他們參與互通是「最後一招」。
他又指,過往私家醫院上載資料的參與率低,舉例指病人獲私家醫生處方薄血藥,一旦需要在公立醫院進行緊急手術的話,醫護人員需要了解病人藥物服用紀錄,以確定手術安全性和時間,強調醫護人員應有責任提供資料以確保醫療質量安全,因此不希望用到、亦不能排除法例手段。
至於是否能與社會福利機構互通,他就指,醫療紀錄必須有病人同意,並符合私隱條例,盧寵茂又指,會參考目前長者醫療券計劃,為參加醫健通+的私家診所新增相關標示。
「醫健通+」病人可自設互通紀錄範圍和查閲年限
議員楊永杰質疑,相對「智方便」只需1.9億元撥款,但「醫健通+」需要近14億元開支;多名議員擔心系統儲存海量數據,引起私隱和安全風險。
盧寵茂表示,「智方便」並非數據庫,「醫健通」現時存有約600萬人的健康數據,並不容易做,而「醫健通+」系統是照顧全港市民的健康,值得投放更多資源,相關開支以全港約700萬人口除開,每人只是200元;盧寵茂又指,系統屬於自願參與,病人在知情下,可自由選擇是否向公私營機構,提供自己電子健康紀錄,並自設互通紀錄範圍,可決定哪些機構可查閲資料和查閲年限。
民建聯梁熙指有市民向他反映,到私營醫院求醫後轉介到公立醫院,需要重新再做檢查,需要花費額外金錢和時間,希望當局增加私營機構上載病人資料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