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察聯同80多個組織,聯署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聯署聲明是外部勢力的抹黑、無中生有,形容立法工作是要裝好門窗,預防爆竊,他們的批評猶如質疑香港不應閂門,令人不能爆竊。他表示,他接觸的絕大部分市民都支持23條立法,強調立法只是針對少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並會帶來更安穩的營商環境。

鄧炳強指,聯署聲稱煽動意圖罪將會把批評政府的意見刑事化,但23條立法實際只針對挑撥的行為,基於事實的正當批評並非違法。他又指,聯署表示要制裁處理23條立法的官員,是以黑社會的方式作出恫嚇,指如果外國因而制裁官員,就更顯得特區政府的工作正確。他又反駁23條立法會影響法庭公平審訊的言論,指當局研究是否延長扣留疑犯最多48小時的期限,更能保護國家安全,指英國和新加坡相關期限分別是14天和2年,當局只是看到目前的短板提出建議。

鄧炳強指,香港監察自「黑暴」以來,要求外國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贊助人包括彭定康等反華政客,顧問亦包括許智峯和黃台仰等逃犯。他指,聯署的組織大部分都是反中亂港,有組織收取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或英國政府的資助。

特區政府:反中亂港勢力威脅國安

特區政府亦對聯署聲明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批評聲明充斥刻意抹黑和與事實全然不符的言論,指有關組織絲毫不考慮他們所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就妄稱特區政府立23條損害人權,是徹頭徹尾的偽善和雙重標準,特區政府必須反駁,以正視聽。發言人指,聯署聲明反映有反中亂港勢力,對國家安全持續產生威脅,政府會盡快完成立法工作。

對於聯署聲明指,「煽動意圖」相關罪行,將和平批評政府刑事化,政府發言人指相關言論明顯錯誤,刻意漠視諮詢文件的內容,說法純屬危言聳聽,強調若基於客觀事實、對政府施政作出合理和正當的批評、指出問題、提出改善意見等,根本不會觸犯「煽動意圖」相關罪行。

發言人又指,聯署聲明呼籲在港外國商會和國際企業重新審視風險,並要求制裁處理23條立法的官員,是蔑視特區的憲制責任、公然踐踏特區立法程序,做法是透過威脅手段,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不但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