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屋業主近期被揭發違反規定,轉售「清水樓」單位,要向房委會補回轉售所賺的利潤。房屋局長何永賢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房委會考慮具體情況後,為減少對不知情買方的影響,決定接納收回利潤的做法。她表示,房委會正處理15宗類似個案,當中有個案涉及業主患重病,或要照顧家人,房委會將考慮每宗個案。
何永賢又指,房委會專責小組不時巡查網上資訊,如發現有居屋出租而未補地價,會主動跟進,亦會跟進舉報和傳媒報道的個案。她又表示,正考慮不同方法,加強打擊濫用公共房屋資源,例如考慮發出「可供出售證明書」前,派員檢視單位狀況,檢查有否曾經入住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