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3日審訊,繼續由《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下午進入辯方盤問階段。
 
辯方提出,《蘋果》一直以來對政府採取批判的角度,並非為批評而批評,而是希望藉著吸引讀者注意,令政府改變政策,又指黎智英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提倡向中港政府施加制裁等壓力,目的是奉勸或游說當權者不要推動立法,陳沛敏同意是黎智英想透過《蘋果日報》做到的效果。辯方指出,當時本港未有法例禁止人呼籲國際制裁,陳沛敏亦同意。  
 
辯方其後展示《蘋果》於2019年由陳沛敏草擬的編輯室約章,當中寫明總編輯是蘋果日報編採事務的最高負責人,指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間,蘋果日報是按這原則運作,陳沛敏指這只是廣泛的說法,但與實際情況不同,她舉例若黎智英要求聘請某位作者為社論寫手,當時的總編輯羅偉光並沒有機會反對。
 
辯方再質疑,黎智英並沒有仔細管理《蘋果》的編採工作,陳沛敏指要視乎情況,如果是他重視的新聞,如2019年7.1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件,他會給予明確指示,但如果黎智英沒有出聲,就會行使「編採自主」的原則。
 
陳:蘋果曾改變部分用字 但報道大方向無變
 
在較早前主問上,控方提到《蘋果》高層於2021年4月17日設立群組「應變小組」,陳沛敏憶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有同事就報道用字提出疑問,加上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公開表示,傳媒違反國安要付出代價,擔心在新的法律環境下,再用某些敏感字眼會有問題,於是設立群組討論,再由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及總編輯羅偉光決定統一做法。   
 
控方展示的群組通訊紀錄顯示,羅偉光於當年4月17日指可以繼續用「閹割選舉」字眼,認為是陳述事實,又指示可以沿用「武漢肺炎」,但如果引述官方聲明或文件必須提及「新冠肺炎」,就要顯示是官方或有關人士的說法。不過相隔一日後,羅偉光在4月18日再度發訊息,指「打倒昨日的我」,即日起報道及社論都不再用「武漢肺炎」的字眼,論壇版就由作者自行決定。陳沛敏主動補充,指由黎智英被捕至還押,再到5月份的員工大會時,《蘋果》都沒有直接被指控報道有問題,因此報道的大方向不曾改變,只有更改部分用字。
 
陳:黎還押後欲邀桑普撰文 楊清奇質疑桑普文章主張港獨
 
陳沛敏又提到,在黎智英被還押後,張劍虹曾表示黎智英想邀請時事評論員桑普為蘋果撰文,她於是轉告前主筆楊清奇。控方展示二人的通訊記錄,楊清奇當時回覆指桑普的文章奇怪,會公開主張港獨,所以一直不敢邀請他開專欄。
 
控方關注《蘋果》於2021年6月24日印刷100萬份報紙是誰的決定。陳沛敏指,當時發行部同事提出蘋果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坊間會有很多人買,有資深同事就建議印100萬份。陳沛敏指她當時亦同意做法。
 
控方用了12日主問陳沛敏,辯方強調,盤問時間不會多於控方的一半。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