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今日起接受申請,由投資推廣署負責審查。投資推廣署指,截至辦公時間完結,從不同渠道,包括櫃檯、熱線及網上,共接獲過百個查詢,當中約7成是專業服務提供者。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計劃推出第一日已經收到申請,獲得很好的反應,反映高淨值人士對香港穩定的營商環境充滿信心,並對本港多元投資感到興趣,期望他們與家人在香港落地生根。

許正宇形容計劃體現香港金融市場的綜合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自《施政報告》提出措施,投資推廣署曾接觸不同界別,反應很好,當局很快會推出資訊網站。許正宇指,計劃的最低投資門檻為3000萬元,當中300萬元必須投資在港投公司的相關投資組合,以支持創科行業等發展。其餘2700萬元可投資在金融資產及非住宅房地產。他形容,計劃的設計,體現香港金融市場的綜合性,涵蓋有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資產。

許正宇解釋,計劃無涵蓋住宅項目,是因為住宅物業與民生關聯性很大。當局將非住宅物業投資放入計劃,是因為投資者可能來港做生意,可以同時滿足業務和香港的需要,是平衡的做法。對於「高才通」的要求相對較低,許正宇就認為是「百貨應百客」。

當局表示,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受養人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2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其後可在每個3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他們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滿7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