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6日審訊。前副社長陳沛敏接受控方覆問時指,黎智英2019年前一直提倡和平示威,2019年後就對非和平手法,採取諒解的態度,舉例指七一衝擊立法會的事件發生時,黎智英要求多訪問示威者的心聲,她認為黎智英不希望反修例事件停止。她又認為,黎智英同意「和勇不分」的想法。

辯方早上繼續就《蘋果日報》是否有「編採自主」的問題盤問陳沛敏。辯方展示在2017年7月20日《壹週刊》印有黎智英黑白相片的封面,標題是「出賣壹週刊內幕」,辯方指「出賣」有「背叛」的含意,問到時任《壹週刊》社長黃麗裳有否因此受到處分,陳沛敏指,不肯定標題作者的意思,亦不清楚《壹週刊》內部事情。

陳沛敏表示,《蘋果日報》在2019年和2020年,被視為較自由及批判政府的傳媒,她認同傳媒可以有不同的報道角度,但必須基於事實,社論文章就可闡述看法。法官李運騰追問《蘋果日報》有否機制秉持「編採自主」,陳沛敏說,都是靠同事意識。

陳沛敏:黎智英曾提引入《頭條新聞》風格

控方又問及《蘋果日報》曾經就「三罷」行動「開天窗」的做法,陳沛敏指,黎智英曾經要求《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為「三罷」直幡寫毛筆字,認為黎智英支持「三罷」行動。當時曾經有中層和前線記者表示想響應,但《蘋果日報》是傳媒機構,最終決定以「開天窗」方式處理。

控方再就陳沛敏的對話紀錄覆問,提到當中提及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陳沛敏指,當時黎智英希望網上的「六點半新聞報道」,仿傚《頭條新聞》的風格,她就認為不太合適,但黎智英認為應採用較「活潑」的方式。另外,黎智英曾提及要向《立場新聞》招攬人才,陳沛敏認為,黎智英所指的是美術設計的人才。

法官李運騰指,法庭目前只是傳召第2名控方證人,關注進度問題;控方就預料,下一名控方證人將周一開始作供,主問需時少於7天。預料下名證人為時任《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