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去年4月的囚犯掉包走犯事故,2名在法院內互相交換身份識別文件的被告,在區域法院分別判監2年半和2年。法官王詩麗在判刑時指,案件控罪嚴重,批評2名被告目無法紀,有計劃行事,並涉及利益輸送,若2人達到目的,必定會打擊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

兩名被告分別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及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罪,38歲首被告陳樹華另外涉1項從合法覊留逃離罪。控罪指,原本涉及販毒案的陳樹華,與涉嫌襲擊女友的次被告林景浩,案發當日在西九龍法院臨時囚禁室內等候被押走,期間陳樹華趁執法人員無留意,與獲准保釋的林景浩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並承諾會給對方2萬元報酬,最終成功離開法院。陳樹華其後被警方拘捕,判監2年半,林景浩判囚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