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保安事務委員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和研究《基本法》23條立法的小組委員會,下午舉行聯席會議。當局提交文件表示,諮詢期間,絕大部分回應者支持盡快完成立法,大部分人亦支持要有域外效力,明確反對立法的佔極少數。在建議罪行方面,當局會考慮如果有人干犯某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應屬「罪加一等」;考慮就與「國家秘密」相關的罪行加入與「公眾利益」相關的免責辯護;考慮就保護國家秘密,仿效《官方機密條例》第22條,引入類似「資料的保障」條文;考慮「間諜活動」罪涵蓋以無人機等無人工具,接近或進入禁地。

在執行機制方面,當局會考慮訂明可應對、打擊、阻嚇及防止潛逃行為,並促使潛逃人士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考慮完善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相關的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考慮收緊囚犯獲得提早釋放的門檻;以及研究制定適當措施以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工作的人員。

當局指,諮詢期間收到1.3萬份意見書,當中98.6%是支持立法,包括行業協會、商會、工會、同鄉會、聯誼會、政黨、地區組織等。另外有97份意見書反對立法,佔整體0.72%,當中有9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包括香港監察、國際特赦組織、前線衛士、香港公民代表會議、香港民主委員會等;有3份是來自與潛逃外國的人同姓名的人,即許智峯、張崑陽及劉祖廸;有1份來自正因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等候審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