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保監局前執行董事許美瑩,涉嫌威迫利誘一間保險公司以更高薪酬聘用她的媳婦,她同媳婦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許美瑩另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61歲許美瑩涉嫌在前年9月至去年3月期間,利用公職身份,意圖脅迫或誘使保誠,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她32歲、從事數碼科技顧問的媳婦陳芷慧,期間亦無向保監局申報利益衝突。廉署調查發現,許美瑩涉嫌向保誠一名高層,發送陳芷慧的履歷表求職,其後在陳芷慧與保誠商討薪酬待遇期間,許美瑩又涉嫌向保誠高層批評,保誠未能以市場薪酬聘請合適人才,並指若保誠不妥善處理相關問題,她會動用保監局的規管權力,要求保誠檢視公司運作,可能令保誠花費數以百萬元計。調查又發現,陳芷慧要求保誠提供較她當時年薪高出3成以上的待遇,至逾130萬元,又涉嫌向保誠員工表示,她可為保誠與保監局維持良好關係,及提供保監局的內部消息,最終保誠考慮到有關聘用可能存在利益衝突,主動終止程序,並將個案轉介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