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反華組織「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特別是參與基本法23條立法的官員,並誣衊抹黑條例草案,指關行為可能構成企圖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9條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發言人表示,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23條立法期間,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企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妄圖恫嚇官員,漠視特區正當立法程序,充分顯示其卑劣用心。發言人又指,本港的通緝犯許穎婷,是基金會骨幹成員之一,印證23條條例草案中,建議針對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措施的必要性,包括禁止向潛逃者提供或處理其資金、撤銷特區護照等,亦有必要保障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或工作的人員。特區政府強調,會繼續無畏無懼維護國家安全,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