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盛頓郵報》,譴責他們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評論文章誤導。鄧炳強表示,有關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47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仍在審訊中,任何人對案件細節發表評論都是不恰當。他又指,文章提到「唯一合理和可信的判決是所有被告獲釋」是極不恰當,不尊重特區法院行使的獨立司法權力,亦是對法院的公然干涉。他強調,特區所有案件都是嚴格依據證據和法律處理,所有被告依法接受公正審判,亦依法受到保障。

鄧炳強批評,文章忽視特區制定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指23條立法是特區回歸以來超過26年未有履行的事項。相關草案亦訂明其中一個立法基本原則,是尊重和保護人權,並提供了明確的犯罪元素、對象和範圍,與其他國家的做法類似。

鄧炳強強調,特區將繼續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根據法律有效地預防、打擊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維護港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