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第45日審訊。控方繼續傳召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出庭作供。
控方下午展示一張由《朝日新聞》發出的發票,客戶一欄寫有已解散的「香港眾志」的名字。李宇軒解釋,當時眾志有人幫手聯絡《朝日新聞》刊登廣告。控方追問是哪位眾志成員,李宇軒指他不直接知道,但估計聯絡人是前副秘書長周庭,因為只有她懂得說日文,不過不清楚她是否籌劃登報行動的Telegram群組成員。
李宇軒:2019年經陳梓華介紹認識Mark Simon
而在早上的聆訊,控方繼續圍繞2019年G20眾籌登報計劃的事宜提問,並指出根據電郵紀錄,同案被告陳梓華曾經於當年7月,轉發過一張《華盛頓郵報》的廣告費付款單給李宇軒,內文提及「這是由Mark那邊收到的付款單」。李宇軒指,當時並不知道Mark是誰,後來在不遲於2019年9月,經陳梓華介紹下,認識了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才知道「Mark」原來是指Mark Simon。
法官關注《台蘋》登報費延遲付款 李:陳原稱費用由他那邊處理
控方其後繼續逐一展示多份不同報章刊登的文宣廣告,包括德國《南德意志報》、美國《紐約時報》 、英國《泰晤士報》、南韓《朝鮮日報》、《韓國日報》及《東亞日報》等,以及由傳媒機構發出的發票。法官李運騰關注,台灣《蘋果日報》在6月底刊登廣告的120萬台幣費用,付款期限應是2019年7月5日,但銀行紀錄顯示,最後實際付款日期是7月16日,詢問為何會延遲付款。
李宇軒解釋,原本所有眾籌及繳付廣告費的事宜,都是由他親自處理,但早在團隊最初聯絡報章刊登廣告時,陳梓華就聲稱台灣《蘋果》的廣告費,會由他那邊的人處理,所以他沒有理會由《蘋果》發出的付款指示,但到7月左右,陳梓華就改口要求他結帳,因此款項最後是由他的個人戶口支付。
李宇軒早前作供時提及,陳梓華曾經協助找人墊支部分廣告費,當中涉及兩間公司,而根據控方案情,兩間公司都是由黎智英持有。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