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進行第47日審訊。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交代2019年三次眾籌登報計劃的細節。李宇軒指,繼就「G20峰會」及「中英聯合聲明」的登報行動取得成功後,在2019年8月,兩個團隊的部分成員提出,想合作發起第三次眾籌登報,期望引起國際關注香港當時的民主自由狀況,為行動取名為「G攬」。 

回看銀行文件始知美金戶口持有人為Mark Simon 

李宇軒指,由於今次眾籌的貨幣是美金,同案被告陳梓華介紹一名美國的有錢人,提供美金戶口代為收款,他事後回看銀行文件,才知道對方是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李宇軒憶述,當時Mark Simon要求成立一個信託基金,用作存放眾籌所得的資金,並由美國公民擔任信託人,避免款項被香港銀行凍結的風險。李宇軒又提到,他真正與Mark Simon首次會面,是於2019年8月或9月期間,當時美國參議員斯科特訪港,陳梓華安排他與斯科特會面,當時Mark Simon亦在場。

控方展示從李宇軒手提電腦搜出的「G攬」行動收支列表,當中顯示眾籌收入為1400萬元、總支出為730萬元;李宇軒透露,陳梓華一方亦有為今次登報行動墊支約350萬元。

李宇軒:「攬炒巴」冀廣告轉化成具體政治行動 呼籲英選民簽聯署

至於2019年7月底的第二次眾籌,控方在庭上展示當時多個英國媒體,包括英國《衛報》、政論雜誌《旁觀者》等刊登的廣告,內容指稱《逃犯條例》法案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呼籲英國政府制裁打壓香港人權自由的人士。

控方指出,廣告下方印有重光團隊的標誌及網址,並附有「簽署請願書」的字句,李宇軒解釋,「攬炒巴」劉祖廸當時希望將這些文宣廣告轉化成具體的政治行動,讓英國選民聯絡所屬選區的國會議員,要求他們作出行動。李宇軒形容劉祖廸在行動中擔當發起人及精神領袖的角色,又指他在連登討論區上擁有號召力,發表的帖文會引起很多迴響。

李宇軒:為登廣告而成立「重光團隊」 後期範圍趨廣泛涉足政治

李宇軒又交代「重光團隊」的由來,他承認自己是組織的一員,成員還有劉祖廸等人。他指事源在第一次G20眾籌登報行動中,有些傳媒機構不接受匿名人士刊登廣告,要求提供組織或登報人的名字,於是經討論後,決定成立一個組織,不過後來組織涵蓋的範圍愈趨廣泛,不再只限於刊登報紙廣告,而會舉辦一些支持香港的活動及諮詢政治顧問公司等。他形容「重光團隊」是由一群在世界各地、關心香港人士組成的社運組織,以爭取香港的自由民主。 

針對第一次「G20眾籌登報」行動,控方詢問除了發起眾籌以外,香港還有否舉辦其他相關的活動。李宇軒指,在該次登報結束後,大約2019年8月或9月期間,曾舉辦一個報紙展,他指當時登報主要在外國進行,很多香港人都未看過相關的實體報紙廣告。控方追問舉辦報紙展的資金來源,李宇軒指後來從陳梓華口中得知,陳梓華或《蘋果日報》一方,曾經資助3萬或4萬元的款項。審訊明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