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明年上半年提交草案,修訂《僱傭條例》,將俗稱「418」的「連續性合約」規定,改為「468」。現行法例下,僱員如果連續受僱至少4周,每周工作至少18小時,就可享有僱傭福利,修例將會改以4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4星期工時門檻定為68小時。

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約有20.4萬名僱員不是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佔所有僱員的6.9%,當中約3分之1是服務工作及銷售人員,約4分1是非技術工人。當局估計,修例的受惠僱員人數約有1.14萬人,企業每年的潛在額外開支約為1.5億元,佔總薪酬開支約0.02%。當局相信,隨着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得到改善,相信有助吸引更多人投入勞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