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批評運輸署當初推行「易通行」的計劃,似乎過於樂觀,無預留緩衝處理突發問題,導致出現混亂。公署早前接獲一名申請「易通行」車輛貼的車主,指未能如期收到車輛貼,事主向服務商查詢,對方歸咎運輸署提供錯誤地址,但事主向署方核對,發現地址正確,最終事主要到服務點補辦手續,批評署方和服務商浪費他的時間。公署裁定他的投訴成立。
公署表示,「易通行」服務商早前因為電腦系統銜接程式出錯,導致部分車主的地址未能完整轉移到系統,1.8萬張車輛貼因而未能成功投寄,或錯誤寄到其他地址。公署指,相關問題發生在署方公布會寄出車輛貼不久,而且與署方預計實施「易通行」的日期相隔只有一個多月,受影響車主會擔心未能趕及實施日期前安裝車輛貼;服務商要求受影響車主親身到服務點補辦申請,無疑會帶來不便,亦有推卸責任之嫌,令人感到運輸署推行「易通行」過於匆忙,安排不周。運輸署在發生事件後,亦無立即與服務商商討跟進安排,有欠理想。
公署又指,運輸署將發出車輛貼和公布實施「易通行」的時間,集中在一個多月內進行,導致大量車主在短時間內提出查詢,服務商人手超出負荷,加上電腦系統出錯,導致情況更加混亂,最終運輸署要押後實施日期,事件反映運輸署當初的計劃似乎過於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