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歲男子2019年6月,在立法會大樓遭大批示威者包圍期間,參與當日夏慤道的暴動,上午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暴動罪,被判監2年2個月。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案中涉及的暴動為預先有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時有逾千人,但被告在案中無使用汽油彈、無縱火,無襲警及無傷人,認為今次暴動規模和嚴重性,只屬同類案件較低至中等程度,加上被告蓄意留守,只想壯大示威聲勢,考慮到被告遭撤回保釋後再被捕,令案件出現延誤,已酌情減刑。

被告梁智堅,任職助理設計師。案情指,案發日數以千計示威者,佔據夏慤道所有行車線,又架起路障,又衝擊警方防線,其後數百名集結在添美道的示威者;當中包括被告在內,示威者在警方清場時逃跑,但被告就站在原地,期間有推撞警員,最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