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近日與不同政黨和團體見面,據了解,政府計劃推行劏房登記制度,以在限定時間內取締「劣質劏房」,當局會訂定劏房的最低面積,業主可在指定期限內糾正「劣質劏房」,預料當局8月向特首李家超提交建議,有機會在10月《施政報告》公布措施。

工聯會立法會鄧家彪表示,當局就最低面積和罰則等,未有具體定案,正諮詢各界意見,但相信「廚廁合一」的劏房不能接受,已是社會共識。至於最低面積的規定,當局除了可規定單位的面積外,也可考慮規定人均面積,但如果要掌握劏房實際居住人數或會較複雜,當局也要考慮操作問題。他又表示,租管條例生效以來,仍有大量劏房業主違規,未提交「租賃通知書」,認為當局設立登記制度後,亦要加強執法。

民建聯議員鄭泳舜就建議,訂立「計分制」,規定有即時危險的「劣質劏房」,在較短時限內糾正,如果仍未能符合要求就要取締;如果人均面積較小,就可以容許相對較長的時間處理,以免影響租戶。他又指,全港有約11萬間劏房,估計約3成是「劣質劏房」,當中可能大約半成至一成有迫切需要糾正;他指,政府不同部門有處理劏房的不同問題,認為當局可整合資料,訂定處理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