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長林定國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部分西方政客和媒體,就《基本法》23條立法,斷章取義,作出惡意批評,雙重標準;他指有人知道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扮演特別角色,就企圖將香港「去功能化」,並將香港的角色「模糊化」,他形容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被問到會否擔心外國對香港實施新一輪制裁,林定國就指,如果有外國政客對香港作出不友善的行動,他並不會感到奇怪,政府亦已有應對方案,有足夠的防禦能力,形容今次立法亦已令「工具箱更豐富」。至於具體應對方案,他就指地緣政治很複雜,不宜公開。

林定國又指,外國亦有很多人深明大義,香港需要繼續與他們保持良好關係,亦要更熱情認識新朋友。他認為,香港近期舉辦不同盛事,吸引不少人來港,有助排除不實言論的影響。

鄧炳強:被長時間制裁仍「無穿無爛」

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自己就是被外國制裁的「人辦」,指自己被長時間制裁,仍「無穿無爛」;如果有國家要關閉香港駐當地的經貿辦,最終都是相關國家的利益受損,是很蠢的決定。對於美國國務卿布林肯譴責23條立法恐嚇、騷擾和限制美國公民和香港市民言論自由,鄧炳強表示,23條立法的條文已經列明會保障市民的自由,與《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保障如出一轍,強調香港有法例維護國家安全後,市民就可以安全表達意見,不會好像「黑暴」期間,只要意見與「暴徒」稍為不同,就會被打至頭破血流或被人點火。

鄧炳強又指,立法會審議23條立法的日數看似很短,但時間很長,相比去年審議時間最長的區議會改制草案用上34小時,今次立法時間還要多出3成。他指,早一日立法,就少一日風險,形容香港只是閂好門窗,但外部勢力就想爬入盜竊,因此有抹黑是必然,當局會繼續解說。

林定國:挑動仇恨和發表意見有分別 不難分辨

林定國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中,已有清晰的條文闡述煽動意圖,強調挑動仇恨和發表意見有分別,正如母親責備兒子,是「愛之深、責之切」,並非憎恨兒子,並非不能分辨。他又強調,法例只是針對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舉例如果有人不知道自己管有的刊物有煽動性,控方就須證明涉案人無合理懷疑下犯案,否則就不能入罪。他認為大家可用法律常理理解條文,毋須用誇張的例子,「自己嚇自己」。

被問到傳媒引述外國對立法的批評,會否觸犯法例,林定國就指,只要新聞工作者真誠工作,就毋須過慮。他表示新聞媒體報道部分國家對香港不友善的言行,可讓社會充分了解情況,保持警覺,集思廣益,作出有效應對,因此他也會鼓勵新聞工作者,公平公正報道外界對香港的看法。鄧炳強就指,正常報道並不會有問題,最重要是記者並無犯罪意圖。

鄧炳強:對立法感受良多

被問到立法的感受,鄧炳強指,香港經歷26年多,幾經艱辛下,才能完成立法,為香港帶來更穩定的環境;之前由於香港未立法,社會出現動盪,他當時站在維護治安的最前線,感受良多,體會到「甜酸苦辣」。他又指,同事不眠不休準備法案,亦令他很感動。林定國就指,23條立法的過程中,自己由旁觀者變為參與者,感覺特別。他又指,立法過程緊湊而嚴謹,有多名無名英雄協助,展現了政府團隊的團結性、決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