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4歲女童懷疑受虐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的38歲母親,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萬元保釋,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接觸證人,不得返回案發單位。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持有香港身份證,庭上需要普通話傳譯員協助。她被控前日,在沙浦道御豪門一個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4歲女兒。警方調查顯示,被告替女童在浴缸洗澡期間,一度離開浴室,女童的8歲哥哥其後發現妹妹在浴缸昏迷,報警求助。女童送院後,醫護發現她身上有11處瘀傷。女童目前仍在伊利沙伯醫院兒科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