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紐約時報》,對一篇題為《香港人現在只能低聲談論自由》的評論文章,表示強烈反對,並予以譴責。他強烈敦促《紐約時報》確保關於香港的報道公平公正,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評論。

相關評論文章的作者提到,早前與一名香港的朋友談電話時,對方低聲問到應該點樣處理持有的《蘋果日報》。作者指23條立法條文模糊,市民正悄悄地採取預防措施,處理書籍、T恤、影片素材、電腦文件等。作者又指,香港曾經是一個人們不會生活在恐懼中的地方,法治、傳媒和半民主的立法機構,使權力得到制約,市民亦曾經認為香港會朝著普選的方向發展,但香港正陷入日益加劇的壓制。

鄧炳強表示,《港區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精準地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明確列出罪行的要素,守法的人,包括來港的普通旅客,並不會誤墮法網。鄧炳強又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關於管有煽動刊物的罪行,已明確規定只有在無合理辯解下,管有煽動刊物,才構成犯罪;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必須在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後,才能確定,如果涉案人不知道刊物具有煽動意圖,就不可能被定罪。鄧炳強又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都要依法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