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2013年起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鼓勵非政府機構透過擴建、重建或新發展,提供或增加有殷切需求的福利設施,截至上月底,只有6個項目完工並投入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計劃合共收到88項申請,當中23個項目因為不同原因,難以繼續推展,申請最終撤回或被剔除。原因包括用地周遭環境的限制、公用設施和交通配套、地契條款訂明的規定、分區計劃大綱圖訂明的限制、地區諮詢結果等。發展進度也視乎申請機構會否修訂項目內容,以及準備和提交文件所需的時間。由於非政府機構一般並非發展項目的專業,在進行規劃時,可能要用上較多的時間完成程序;個別項目所需的時間各有不同,因此不宜就計劃訂立目標。
孫玉菡又指,社署會協助機構整合不同部門的初步意見,讓機構盡早得悉可能存在的限制;機構亦會委聘顧問,研究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協助解決問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