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因應終審法院裁決,修訂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政策,即日起只要完成指定手術改變性徵,並符合資格準則及要求,就可以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而無須待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

新政策下,女性重置為男性需完成切除乳房手術;而男性重置為女性,需完成切除陰莖及睪丸手術;而入境務處處長信納申請人患有或曾經患有性別不安、兩年內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並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以及餘生將繼續以另一性別生活及會繼續接受持續的異性荷爾蒙治療等,處長將會考慮批准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申請。

政府強調,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該人在法律上的性別。

跨男謝浩霖:「終於等到」政府新政策

其中一名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的申訴人謝浩霖形容政府的新政策是「終於等到」,指政府自去年初敗訴後拖延已久。他指,按照新政策,自己完全符合當局要求的條件,稍後會向當局跟進自己的更改身份證性別申請,期望盡快更改,便利日常生活。

本身是跨性別平權協會創辦人的謝浩霖指,目前申請更改性別仍面臨人權相關問題,例如要求申請人承諾如更改地址或聯絡電話要在30天內通知入境處長,並不合理,會繼續跟進和爭取跨性別人士權利。

學者:長遠可研究成立委員會審視每宗性別重置個案

曾任平機會委員的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席教授趙文宗指,新政策對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帶來便利,可以避免很多生活上的尷尬,但他指,目前在香港接受性別重置手術,需要經性別認同診所詳細評估才能進行,而部份人的身體亦未能承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認為長遠可以研究參考外國做法,例如英國設立「性別承認委員會」,由政府委任專家按個案情況,審視每宗申請,亦可以累積專家意見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