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報稱會計師的男子,被控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的暴動,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判監2年9個月。 是案件首名被判刑的“非白衣人”。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被告年青,又屬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的畫面,被憤怒衝昏頭腦,影響判斷而走到暴動最前線,以違法方式抱不平,最終糟蹋了大好前途,情況令人惋惜。
案情指,43歲被告何贊琦,案發日有一批白衣人與黑衣人在元朗英龍圍一帶發生衝突,互相襲擊,被告在暴動發生時,與白衣人一度推撞,其後又手持開的雨傘,又拾起罐頭狀物品擲向白衣人。警方其後將被告拘捕,被告之後踼保獲釋,警方經3年調查後,落案起訴他暴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