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就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事故,要求各部門增強執法效能。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會透過內部調配以撥出多人手加強檢控,重訂執法優次,集中資源處理單梯樓宇、多賓館或劏房、未有遵辦驗樓通知並未聘請驗樓人員等高危大樓,消防處會加入由發展局領導的協作平台與屋宇署、民政事務總署和市建局,加強個案管理,協助法團或業主遵辦消防安全指示。
甯漢豪指,去年多宗樓宇外牆石屎剝落事故、嚴重火災等,反映業主未有認真看待樓宇維修等相關指令,當局的執法力度亦不足,當局正全力檢討《建築物條例》,希望簡化檢控程序、降低檢控門檻,今年內就逾期未遵辦驗樓等通知、潛建等違規建築物工程,提出建議諮詢業界和公眾。
有議員倡立法規定強制驗樓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建議修例規定,樓宇達到一定樓齡必須驗樓,無須等到當局發出強制驗樓通知。工聯會陸頌雄表示,當局針對違規劏房,糾正並處分300多個單位,雖然情況比前年有改善,但全港有約10萬劏房戶,質疑巡查比例太少。
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過去3年無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違例個案,法庭最高判處近3.3萬元罰款,平均罰款是2500元,目前未有任何人因此被判監禁,她同意有需要加大罰則,但需要平衡潛建或未遵從改善防火設施的罰則。
她又指,建築物條例檢討牽涉很多範疇,現時只有600棟達30年樓齡的樓宇獲發強制驗樓通知,會考慮就強制驗樓等設立法例。至於違規建構建築物,正與律政司商討,考慮是否日後一看到就檢控、或採用定額罰款形式。
甯漢豪指,住戶不會因建築物違規而自動獲得安置,否則會有很大風險鼓勵住戶遷入違規樓宇,而解決劏房問題小組已檢視如何有序安置劏房戶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