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訂牙醫註冊條例,要求本地牙科畢業生在公立醫院、衛生署牙科診所及非政府機構實習一年。有份設計實習內容的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健民接受《明報》訪問,指初步構思讓衛生署身兼僱主和指導角色,期望實習牙醫在盡可能多的崗位工作。他表示,課程內容將設兩部分,臨牀部分主要由衛生署負責,又希望實習牙醫可於盡量多的崗位內實習,但個別崗位例如手術,會容許他們自行選擇。另一部分是涉及紀律、法例規定、感染控制、病人同意權和轉介等教學課程。

至於實習牙醫是否需接受考核,李健民說「已畢業就是已畢業」,不希望考核「沒完沒了」,牙管會將依賴僱主撰寫工作表現報告,以及牙管會對註冊牙醫既定要求,決定是否批准註冊,形容是「雙軌保險」。

委員會正與港大牙醫學院、香港牙科醫學院、醫管局、衛生署和牙科生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討論實習執行細節、內容和目標,將借鑑海外經驗制訂最終藍本。至於非本地培訓牙醫評核期,李健民稱內容與實習大致相同,非本地牙醫可申請縮短,牙管會將按資歷和臨牀經驗考慮,但不會零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