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長何珮珊率領代表團到訪巴林海關,並與巴林海關關長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AEO)互認安排,以鞏固兩地的貿易關係和進一步加強國際供應鏈安全。

「香港AEO計劃」於2012年正式推行。連同巴林,香港與其他海關組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15份。其餘14個互認安排的海關組織,包括中國內地、澳門、印度、南韓、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澳洲、新西蘭、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及印尼。在互認安排下,兩地AEO可受惠於兩地海關提供的通關便利,包括減少查驗和優先清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