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投資推廣署的家族辦公室團隊,自2021年成立至上月底,已合共接獲超過650個在香港成立家族辦公室的查詢,團隊正協助其中64個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另外有136個正準備或已決定會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他們主要來自內地、東盟、中東、歐洲及美洲等地,當中内地佔最多,其次是歐洲。
許正宇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在港家族辦公室無須向政府申報資產規模及營運開支,政府並無備存相關數字,個別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金額亦不會公開;但就指立法會去年5月通過的稅務修訂條例草案,已訂明由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要符合2.4億元的最低資產門檻,所作出的合資格交易才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