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明天開會,有議員提出剔除監禁刑罰,政府指將在會上交代罰則的最新立場。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在本台節目指,今次立法是源於2018年發生的屯門5歲女童被虐殺案,社會關注知情人士應有責任,條例中的監禁刑罰是參考其他知情不報的本地罪行,例如販毒和恐怖罪行等,認為針對性質嚴重的虐兒個案,監禁是合理罰則,否則將未能編製全面保護網,無法達到立法初心。

黃翠玲指,去年本港嚴重虐兒個案有1457宗,是歷年新高,認為隨著研究強制舉報虐兒立法,大衆意識提高,令舉報個案增加,專業界別亦多了辨識,但相信仍未能反映全部情況,部分嚴重虐兒個案可能隱藏在社區,希望立法有助保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