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等多人在2019年12月涉嫌計劃在遊行路線上設炸彈並槍殺警員,7名被告否認《反恐條例》下放炸彈等罪,案中同謀、屠龍小隊「領導」黃振強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
他指,自己在2019年參與「612遊行」,有份協助設置路障及傳送物資給予前線示威者,往後有繼續參與「抗警暴」及「出來衝」的活動。在元朗「721」事件後,他決定辭職全情投入抗爭運動,及後依靠「家長」及「金主」維持生計,又透露在8月成立「屠龍小隊」後,認識一名自稱中學女教師的用戶,透過她認識一批「家長」及「金主」,包括不少專業人士,例如律師、議員及記者等。
黃振強:8月遊行殺入二陂坊破壞黑社會睇場舖後出名 成立屠龍小隊
黃振強在庭上又解釋「屠龍小隊」如何成立,指他在2019年7月參與尖沙咀示威時,認識一名叫「阿謙」的示威者,即是本案被告嚴文謙,當時與他一見如故、志同道合,其後受他邀請,加入一個在Telegram的「荃灣示威者」通訊群組,群組當時有30多人,成員在8月初有一同參與在荃灣的示威活動。
黃振強指,在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中,「荃灣示威者」Telegram通訊群組成員呼籲及煽動示威者「殺入」荃灣二陂坊,破壞認為是荃灣當地黑社會「睇場」的店舖,事後傳媒爭相報道,群組成員感到莫名興奮,認為出名後要為群組改名,於是改了「屠龍小隊」的名,代表連警方的「速龍小隊」都可以擊敗,並由自己擔任隊長,並打算將隊伍「精英化」,勸退遲到、早退、以及較瘦弱及女性成員,人數減至約10人。當時「屠龍小隊」包括前「荃灣示威者」通訊群組的活躍成員,包括本案中被告張俊富、張銘裕以及李家田。
黃振強:7月底8月初與吳智鴻首見面 對方提擬引入「真槍實彈」
黃振強又透露自己與案中另一位同謀吳智鴻如何認識,指在2019年元朗「721」事件後,在Telegram公開群組認識吳智鴻,當時吳智鴻在群組發表訊息指如何找元朗「白衣人」報仇,黃振強認同他的說法並私下與他私訊,其後在7月底至8月初間,在旺角一間卡拉OK房與吳智鴻首次見面,同場有已認罪被告彭軍壕,以及吳智鴻的「金主」。
黃振強指,吳智鴻開會時指,自己是2014年佔中事件的「中堅分子」,吳智鴻的「金主」有充足資金支持吳智鴻的團隊抗爭,當時吳智鴻亦透露計劃引入「真槍實彈」,並會進行戰術訓練。但當時自己仍未成立「屠龍小隊」,對吳智鴻說法只是「聽住先」。
他又指,後來與吳智鴻在參加示威活動上只是「各有各玩」,但吳智鴻有給予金錢資助他的前線示威活動,在成立「屠龍小隊」後就較頻繁與吳智鴻見面。
控方其後播放一條在草叢拍攝的影片,黃振強解釋,片段顯示吳智鴻的團隊與「屠龍小隊」試槍片段,原本由他和李家田出席,但因為自己在11月的中大事件中受傷,仍未康復,因而由張銘裕代為出席。
8月底9月初出席「勇武派」會議 吳智鴻透露有計劃合作用軍火射殺警察
黃振強指,在與案中另一位同謀吳智鴻首次見面後,一直有與吳智鴻透過Telegram、通話及見面保持聯絡,其後在約8月底至9月初,他受吳智鴻邀請,出席一場在科技大學舉行,包括不同「勇武派」的會議,出席會議的包括吳智鴻、彭軍壕,當時為本土民主前線成員的蘇緯軒及鍾雪瑩,以及一名自稱「老虎仔」的示威者等。吳智鴻在會上表示,當時勇武派與警方武力不對等,示威者只有汽油彈,認為「要對等先有得玩落去」,指他會引入軍火,希望其他勇武小隊都引入武裝,未來亦有計劃合作用軍火射殺警察。
黃振強指,其後吳智鴻指可安排一次台灣軍訓,邀請屠龍小隊「出人」,認為吳智鴻欣賞屠龍小隊「勇武能力」。軍訓由台灣一個退伍軍人設計課程,費用全免,食宿亦有資助,當時小隊內只有張銘裕有意前往,並在9月中出發接受軍訓。黃振強又提到,在當年十一遊行後,吳智鴻向他透露原定在當日實行「與槍有關的計劃」,但因某些原因煞停,亦提及正找人試製炸藥。
黃振強又提到,在科大會議後認識自稱「老虎仔」的示威者,但未知對方姓名,其後與「老虎仔」合作,給予他十多萬元尋找製造汽油彈的工場,並為屠龍小隊衝擊行動提供汽油彈,當中每100支汽油彈連運費要10多萬,是隊伍最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