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早上開會,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指,了解有議員計劃就剔除監禁刑罰提修正案,但認為做法會大大降低法例效力,達不到為兒童編織全面有效保護網的初心,社會最終要付出代價。
他說,政府會提出3項修正案,以回應議員和業界意見,包括在條例草案新增附表,列明何謂嚴重傷害,包括導致兒童的生命或者安全受到嚴重的傷害或者精神健康或發展受到危害,而不僅僅是短暫的瘀傷、痛楚或者不開心等,並透過附屬法例作修訂,以保留靈活性。
政府又建議提出檢控時,需要證明指明專業人員「確實產生懷疑」;另外會加強免責辯解和豁免,包括將條例草案兩項免責辯護,即人員已就情況作出舉報,或真誠而合理相信而另一名專業人員已就情況作出舉報,更改為豁免條文,同時新增一個免責辯護條款,容許指明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
何啟明指,修正案將會列明,專業人員曾有合理懷疑而不報才會有刑責,相信已可釋除疑慮,又指並非想「子彈虛發」,認為要專業人員適時舉報虐兒事件和協助找出施虐者,需要令專業人員安心,目前監禁水平是合適。他說,相信草案作出修訂後,專業人員只會在情節惡劣的個案中,才有可能面對監禁刑責,希望個別委員可以重新考慮是否提修正案。
黎棟國:監禁刑罰或致濫報 倡設兩級制罰則
早前表明會就刪除監禁刑罰提修訂的新民黨黎棟國指,監禁刑罰會直接導致專業人員,因為避免留案底和影響執業資格而濫報,會為政府資源帶來巨大的壓力,令實際有需要個案未能及時處理,做法違反政府構築完善保護網的初心。他建議引入兩級制罰則,以罰款處理較輕微個案,嚴重個案則以可判監或罰款。 當局回應指會認真考慮。
社福界、新思維狄志遠則指,同意政府大部分修訂,認為是從善如流。
自由黨邵家輝對實際執行仍有疑慮,舉例指草案規管的中醫師,把脈診症時或無機會察覺兒童身體有瘀傷和被虐,事後會否有刑責。實政圓桌田北辰主張最高3個月監禁屬過輕,批評政府忽略有關意見,指部分議員可能因為最近沒有嚴重虐兒事件發生,而忘記草案當初義憤填胸的初心,如果將來再發生人神共憤的虐兒事件,社會又會質疑為何立法會通過的法例,完全沒有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