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保署批准粉嶺高球場發展用地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3日,哥爾夫球會會長郭永亮到庭旁聽。
代表球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陳詞時指,土木工程拓展署去年在環諮會的要求下,需要提交補充資料,包括補做7個月的雀鳥和2個月飛蛾調查等,但環保署署長未有就補充資料諮詢公眾意見,便批准環評報告,批評做法是繞過公眾、造成不公。他指署方不應該自恃有專家權威的觀點,就在有既定前設下完成報告,否則就涉及程序不公。
余若海又指,環保署一方指出《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設有時間限制,規定環保署署長要在接獲環評報告的60日內作出決定,並向公眾發表結果。余若海指,條例是假定項目發起人實際遵守要求,並且不遺漏任何內容,又指環諮會並無時限規定,要何時之前批准報告,認為當局在確保效率之餘,都需要確保程序的完整性。
余若海又指,高球場內有多達80棵古樹具潛質被納入「古樹名木冊」,需要受保護、免被移除,公眾及顧問人士都曾經表示,有必要就此進行統計及調查,但環評報告中則一字不提,他形容這是案中的致命點,反映署方並無遵照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要求,履行識別潛在古樹的責任。他指,球會亦曾向環保署提交相關的重要資料和數據,但署方置之不理。
政府去年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建屋,哥爾夫球會入稟高等法院,就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並申請暫緩執行環評決定,獲法庭批准,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期間不會阻礙土拓署的檢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