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正審議草案,建議引入非本地培訓牙醫,為本地牙科畢業生設一年實習期,以及為通過牙管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設一年評核期。醫務衞生局進一步交代相關安排,指實習生或受評人將獲聘為合約牙醫,並按照全職牙醫一半的薪酬水平受薪,每月約為3.4萬元。成功完成實習期或評核期後,他們將獲得經驗證明書,以正式註冊為牙醫,並開展執業。對於在來港之前已經具有執業經驗的非本地培訓牙醫,牙管會可以個別考慮,縮短評核期。

如果牙醫監管局收到機構的建議,認為個別實習生或受評人不應通過實習或評核,牙管會將先考慮相關人士的申述,再決定是否延長或終止他們的實習或評核。如果相關人士有不滿,可提出司法覆核。當局指出,根據實習醫生的經驗,延長實習期或評核期的情況非常罕見,大約只佔1%,過去5年更沒有終止實習期或評核期的紀錄。

當局重申,視乎立法會的審議進度,實習安排會最快適用於明年及往後畢業的本地牙科畢業生,而評核安排會配合牙管會許可試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