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上流傳片段顯示,天水圍天壇街一名女子駕駛懷疑電動單車,同時載着3名幼童及多袋物品,違反交通燈號橫過馬路,車上4人均沒有佩戴頭盔。警方表示,留意到有關網上片段,非常重視案件並主動展開調查,昨日下午以涉及危險駕駛等8宗罪名,在天水圍區拘捕一名34歲本地女子。她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被捕女子涉及的8宗罪名,包括「危險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警方同時檢獲涉案電動單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相關法例,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