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再拘捕12名涉嫌打假波的本地男子,年齡24至54歲。被捕人包括2名教練及7名球員,他們分別來自1支港超聯球隊及2支乙組球隊,當中有球員踢中場、後衛或守龍門;其餘3人是俗稱「艇仔」的外圍賭注中介人,他們本身有效力其他本地球隊。

調查指,被捕人懷疑在今個球季的港超聯賽事,以及之前兩個球季的乙組賽事中賄賂球員,以操控賽果,從而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賭博條例》。廉署指,每名涉案球員涉嫌在每場賽事受賄數千至數萬元不等,有被捕人在單一賽季中的投注額高達100萬元,而涉案的整體投注額就仍需時調查。署方在行動期間,根據法庭手令搜查逾20處,包括被捕人的住所,並會見逾20名與案件相關的人士,包括多名本地足球員。目前全部被捕人正獲准保釋候查,署方不排除會調查更多本地球隊,或有更多人被捕。

教練疑於場邊打暗號 例如戴帽脫外套或拿水樽

今次是去年5月廉署「碧草行動」的延伸,署方在早前調查中揭發更多案件,於是在周一展開新一輪行動,相信已拘捕打假波集團的主腦及骨幹成員,但為免影響調查,拒絕透露涉案人士及球隊。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劉鉑鏘表示,涉案的2名教練涉嫌招攬願意同流合污的球員加入球隊,並於場邊透過肢體語言,例如戴帽、脫外套或拿起水樽,向球員「打暗號」,以製造指定入球和角球數目,或達致指定輸贏比數;外圍莊家會在賽事進行期間調整賠率,亦有教練和球員會透過親屬落注,以雙重獲利。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鄭礎明則表示,會調查涉案人士懷疑造假的情況是否顯而易見,亦會邀請本地及國際機構的專家證人,協助分析有問題片段,判斷是否單憑球員在場上的表現,已足以證明是造假。

廉署相信案件不涉及球隊管理問題

被問到今次案件是否涉及球隊管理問題,鄭礎明回應指,廉署相信涉案人士是單純基於個人利益而作出貪污舞弊行為,不涉及複雜或有組織的行為,與球隊管理亦沒有直接關係。他說,被捕人士加入球圈之前已相識,亦有賭外圍的習慣;加入球圈後,就嘗試利用人脈,拉攏其他球員操控賽果,以在外圍賭博中賺錢。

鄭礎明又指,調查發現,部份被捕人行賄的行為不太順利,有球員拒絕受賄。廉署強調,打假波有如病毒,會令球圈受感染並蔓延開去;署方不會姑息舞弊行為,對體育界的貪污問題會採取「零容忍」態度,「見一宗、打一宗」,盡早介入調查,呼籲所有球員要拒絕受賄,一旦被人招攬作貪污行為,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廉署表示,署方一直透過三管齊下的策略,即是執法、防貪及教育,致力維護本地體壇廉潔;為加強體育界的誠信管治,今年初已舉辦「體育總會誠信領導課程」,為逾40個體育總會的管理人員,包括足總管理層,提供專業防貪培訓。廉署亦將推出《體育總會誠信防貪指南》,就體育總會的良好管治,以及內部管控原則和標準,提供適當指引。另外,署方先後兩次為足總檢視行為守則及相關指引,並正檢視足總業務中可能涉及貪污風險較高的範疇,進一步加強足球業界的誠信管理及防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