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累進差餉制度的草案周五將會刊憲,差估署上月中已發出通知書,通知個別差餉繳納人,在實施累進差餉制度後,可能要繳納更多差餉,並將會在本年度第4季差餉通知書反映,預計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約8.2億元。

草案建議,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差餉一如現時按租值5%徵收。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的住宅物業,首55萬元租值同樣按5%徵收差餉,其後25萬元租值則按8%徵收,超出80萬元的租值則會按12%徵收。非住宅物業,例如酒店、兒童院、託兒所、安老院、青年宿舍、度假營等,就不在涵蓋範圍之內。

當局表示,新制度秉持「能者多付」的原則,同時將受影響人數減至最低,並已充分考慮須維持簡單差餉制度。建議只會影響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即月租約4.6萬元或以上的住宅物業,佔全港私人住宅物業總數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