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被指藉組織民主派初選串謀顛覆國家政權,16名不認罪的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名成立。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裁決,指顯示法庭確定本案發生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旨在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政治制度和架構;又指本案共47人被起訴,除2人被裁定證據不足以令法庭肯定有參與罪行外,其餘人全部被定罪,顯示犯罪計劃的規模和嚴重性,律政司已經向法庭表明上訴意向。

李家超指,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形容是天經地義的責任。

鄧炳強:任何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難逃法網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涉案人士的目的是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以及一切有關公共開支提出的議案,不論當中利弊,強逼特首解散立法會,最終目的是強逼特首辭職。
 
鄧炳強指,法庭的裁決反映出案中被告的做法,目的是爲了癱瘓政府,令香港政局不穩、出現憲制危機,令社會經濟民生受到災難性破壞,強調任何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都必定難逃法網。
 
被問到判詞中提到顛覆國家政權包括阻礙政府施政的行為,當中是否包括大型的遊行示威,鄧炳強指,不能只看數百頁判詞中的其中一句說話,而是要判斷事件的整體是否正在顛覆國家政權,《基本法》亦清楚列明香港市民有遊行示威的權利,但相關行為要根據法例規定進行。

警方國安處:若當初無當機立斷 香港或踏上「攬炒十部曲」結果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回應法庭的裁決,指雖然有2名被告暫時脫罪,但從判詞中可見,法庭認為事態嚴重,每名被告都有串謀犯罪的企圖,並扮演不同角色,雖然他們參與程度有所不同,但全部人都是目無法紀、以身試法。

李桂華指,法庭今日在毫無合理懷疑下將相關人士定罪,並作出義正辭嚴的裁決,形容對他們來說是「當頭棒喝」,讓他們知道當時的行為是錯誤及非法。

李桂華又指,經過逾百日的審訊,相信社會大眾都清楚明白,初選只是「幌子」,涉案人士最終目的是希望在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中取得過半數議席,進入議會後再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要解散議會及辭職,希望特區政府陷入癱瘓,做法必然會嚴重干預、阻撓及破壞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他表示,香港社會目前已經回復平靜,但若然當初無當機立斷,香港就可能會踏上「攬炒十部曲」的結果,繼續有很多示威、制裁,導致社會繼續停頓。

被問到法庭向兩名被判無罪的被告施加保釋條件,做法是否有違公道,李桂華指,律政司是依照《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提出上訴,做法是受法律容許,又指案中有45人經審訊或自行認罪而成功入罪,認為警方的調查質素相當高,認爲要尊重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