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家安全處本周拘捕7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包括正在還柙、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涉及在Facebook專頁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警方指,其中一名被捕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涉及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14萬元。消息指,資助人是潘幼翠,是同案被捕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的妻子。

被捕人當中,鄒幸彤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5女1男已獲准保釋。

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7年,提醒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