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一名51歲房屋事務主任,使用虛假資料,誤導房署她曾巡查多個公屋單位,核實住客入住情況。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1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而使用文件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今個月18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她獲准保釋。
被告派駐東涌滿東邨,職責包括突擊巡查公屋單位,核實及住客入住情況,以打擊濫用公屋資源。被告提交的紀錄顯示,她曾於2020年至21年到滿康樓逾380個單位進行家訪,但房署審視發現,其中一個單位的住客在被告報稱家訪的日子已離世;廉署接獲房署轉介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逾320份紀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