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政府工程顧問公司時任董事,涉嫌隱瞞港珠澳大橋混凝土磚壓力測試報告造假,詐騙政府約200萬元款項。被告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官嚴舜儀判刑前聽取辯方求情,辦方律師指,被告品格良好,由2003年起一直在香港工程師學會服務至2020年,近20年間在學會內多個活動都有作出貢獻,又指被告致力培養新一代工程師,先後出任城市大學及香港大學教授及講師,亦曾任學院考官及培訓主任。

辯方律師其後再提出7項求情因素,指被告沒有從中獲得個人利益,亦沒有縱容技術人員欺騙行為,指當被告發現其下技術人員製造虛假證據時,已即時向對方告誡,並表明不可接受,加上被告已處於職業生涯尾聲,不存在重犯風險。

辦方律師又指,被告當初因受到錯誤的法律意見影響,才會向土木署隱瞞混凝土磚測試記錄造假勾當,強調並非被告主動決定隱瞞;又表示有關費用是用於支付實驗室的費用,屬於政府開支,是次事故未有造成直接的金錢損失,又強調大橋沒有因為事件,造成安全問題。法官宣布休庭 稍後再作判刑。

67歲被告梁永強是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顧問公司「嘉科」的時任營運董事。案情指,土木署於2012年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為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嘉科」獲外判顧問合約,管理及營運試驗所。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間,涉案多名實驗室職員串謀更改接駁到壓力測試機的電腦上顯示的日期及時間,又使用欺詐手法,以強力混凝土磚及金屬校準柱等代替品,進行混凝土壓力測試。被告故意向土木署隱瞞混凝土磚測試記錄造假勾當,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約200萬元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