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委會就近日的校政風波,去信全體師生及校友,指校委會上月28日暫委任5名副校長,以填補長期空缺的3個位置,以及新增2名暫委副校長,獲校委會成員大比數支持下通過,目的是加強管治,合法合規。校委會指,根據《港大條例》,任命大學高層管理團隊及暫委主管人員的權力,完全屬於校委會,校委會已徵詢資深大律師意見,認為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信件又指,身兼港大校監的行政長官李家超已責成教育局了解事件,校委會定必開誠佈公、全面配合。

校委會又反駁校長張翔早前指對委任「毫不知情」的說法,指張翔事實上對今次委任知情,校委會亦已就有關議題與他醞釀溝通多時。信件列舉4項張翔知情的證據,指他去年已要求增設6個醫學、商務、創新等副校長;今年4月22日,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討論臨時委任副校長事宜,結論是當務之急必須委任副校長,而當日代表校長與會的人士並無提出不同意見;到上月21日,校委會秘書處向所有委員發出會議議程,當中明確列出一星期後的會議,將討論副校長職務長期懸空的問題。校委會又指,張翔在上月28日的會議上,攜帶了不同意見的法律文書,說明他早有準備,指自己「毫不知情」是說不過去。

校委會斥張翔處事不符程序、不合常規

校委會又談到,自2019年起,負責全校財政及建築事項的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已變更5次,大學現時承建的工程價值數百億,因缺乏相應監管出現很多問題,亦有不少重點專案延誤或無法推動。信中表示,張翔數月前曾提交副校長提名人選,其中一位負責行政及財務的副校長人選,並沒有監管大學財務及大型工程計劃的經驗,因此人力政策小組並沒有批准;至於另一位負責大學拓展的副校長人選,校方經內部審核後亦沒有支持。

至於早前有針對張翔的資料流出,指他多次缺席學術委員會會議,校委會則在今次信件中提出,張翔由履職至今,只開過1次學術委員會會議,而且只出席了約3分之1的財務委員會會議。校委會又不滿張翔處事有很多不符合程序、不合常規的現象,包括未有解釋為何學校施行改革壓縮行政經費,但校長辦公室擴大至60多名職員;處理一些重大專案時,張翔亦未有經過校委會,而直接通過教資會提交立法會審議,導致大學出現種種混亂,不少教授和管理人員怨言甚多,情況令人憂慮。

校委會:事件非私怨 與張翔沒有個人恩怨

信件提出,今次委任安排是別無選擇下,為港大利益做出的集體決定,指有暫委副校長任職長達5年半,而且一度身兼三職,影響內部崗位的互相制衡;又強調委任是考慮到種種管治問題,不是某些傳言所指的「私人恩怨」,指校委會與張翔並沒有個人恩怨,大家都很尊重張翔的學術成就,而校委會亦一直努力按內部程序解決大學管理問題,雖然多次受攻擊都未有向外發聲辯白,抱持對事不對人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