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環保署外判商員工,以及2名廢物處置商員工,涉嫌提供及接受包括利是、禮券及飲品等利益,協助回收商在不用繳費下,將建築廢物傾倒至堆填區,被控串謀詐騙環保署。6名被告獲准保釋,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6名年齡介乎31至66歲的被告,涉嫌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掩飾傾倒到粉嶺堆填區的廢物並非建築廢物,又在環保署突擊檢查前,提醒廢物處置商的員工,逃避繳付堆填區處置建築廢物的費用。廉署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發現有環保署外判商員工以「化妝車」技倆,將非建築廢物遮蓋貨車上的建築廢物,喬裝傾倒非建築廢物而逃避繳付費用,當中在2022年5月中至6月中內,廢物處置商申報有近760架次貨車載有非建築廢物,近九成懷疑為「化妝車」,涉及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