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首次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對羅冠聰等6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實施限制措施;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條例採取措施,是維護香港法治、捍衛國家安全正當必要之舉,合情合理合法。批評羅冠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惡劣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