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男子前日在港鐵石門站附近,穿著印有「光時」字句的上衣,戴上印有「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英文縮寫的黃色口罩,被警方國安處控以3項罪名,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拒絕出示身份證及意圖遊蕩,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8月7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