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市面上10款空氣清新機,發現有廠商聲稱較大的「適用房間面積」會有較強的淨化能力,與試結果不符。當中中國製的「b-MOLA」空氣清新機,聲稱適用於700呎的空間,但除煙霧的淨化速度每分鐘只達79.5立方呎,較聲稱適用房間面積少於300呎的3款樣本更慢。

消委會指,廠商聲稱的適用房間面積測試標準和計算方法各有不同,難以直接比較,建議廠商改以潔淨空氣量的數值,以顯示產品的空氣淨化能力。

5樣本除甲醛速度慢 全部樣本除甲型流感病毒表現優異

消委會又發現,4款聲稱「適用房間面積」介乎 646呎至1000呎的空氣清新機,去除煙霧的淨化速度懸殊,最高相差2.7倍;有5個樣本的除甲醛速度非常慢,淨化速度少於每分鐘15立方呎,分別是「SHARP」、「法國特福」、「3M」、「飛利浦」及「大金」。

至於去除甲型流感病毒H1N1,全部樣本表現優異,操作20分鐘後,去除病毒率已超過99%。消委會表示,日常環境和測試環境不同,病毒可通過其他途徑傳播,例如依附著衣服或飛沫傳播,消費者不應完全依賴空氣清新機以預防疾病。

更換過濾器成本貴 

空氣清新機要定期更換過濾器,消委會測試的清新機,建議更換過濾器的時間,由半年至10年不等。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考慮往後更換過濾器的成本,如果用其中一款每半年換一次過濾器的清新機,頭10年的更換成本可達到7500元。

消委會又話,消費者都可以留意醫學會和衛生署的建議,不宜完全依賴空氣清新機,哮喘或過敏症的病人應按醫生指示服藥,清新機並不能完全紓緩病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