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現,有寵物寄宿服務,未獲漁護署發出的動物寄養所牌照,所提供的服務有可能違法。消委會指,部分寵物寄養所未必能通過漁護署訂定的衛生、圍封物及設施等標準,可能對寵物構成安全風險。

12間持牌寄養所無主動提供價目表 收費透明度低

消委會調查18間寵物持牌寄養所,只有6間透過線上方式主動提供完整價目表,其餘需要自行聯絡商戶索取報價,收費透明度極低;另外不同寄養所,劃分寵物體形的標準不一,收費最多可能相差1倍。

消委會又發現,部分寄養所會收取額外附加費,有3間狗酒店,強制要求寵物入住當日接受冲涼服務,一隻約16公斤的犬隻,收費達到575元,如主人安排多於一隻寵物入住相同房舍,有寄養所收取額外附加費。

消委會又指,有8間寄養所以條款或免責聲明為由,表明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提供任何賠償。消委會至今共收到4宗寵物寄養服務投訴,涉及3間的寵物酒店,其中一宗投訴,投訴人的兔子在寄養期間患病入院,其後死亡。

消委會指,漁護署的「持牌動物寄養所名單」顯示96間寵物酒店,由於名單屬自願參與,未必涵蓋所有持牌動物寄養所,建議將名單改為強制性,消費者在選擇寵物寄養所時,要留心收費細項及條款,貨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