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一名女房屋事務主任,涉嫌虛報家訪公屋戶紀錄,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18項控罪罪成,判監7個月。被告提出上訴,獲准保釋。

51歲女被告李碧琪,案發時任取東涌滿東邨房屋事務主任。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間,虛報19個家訪紀錄,其中一個單位的獨居住戶,於2021年9月14日去世,但被告提交的紀錄顯示曾於9月27日家訪單位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