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發表《香港氫能發展策略》,計劃明年初提出修例,規管氫氣生產和應用,並制訂安全指引。局長謝展寰表示,現時大部分氫氣都是由煤或天然氣製造,屬石油或高碳產品,無助達致碳中和,價錢亦相對高昂,暫時只能視為過渡產品,相信本港短期內未必可以大規模應用氫氣。不過他指,隨著煤、燃油和天然氣會逐漸被淘汰,將氫能變成替代品的技術將有很大前景。

謝展寰又認為,香港可以作為一個窗口或示範基地,透過香港將內地的氫技術和產品推廣至國際;而國際使用者需要融資時,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又可發揮作用,因此氫能產業發展除了有助達致碳中和,亦會衍生更多商機。

參考氫能巴士暫行標準 考慮將適用標準納入法例

謝展寰在電台節目表示,現行《氣體安全條例》只規管石油氣、煤氣及天然氣,未有包括氫燃料,當局計劃明年上半年提出修例,將氫氣納入規管範疇,以確保將來氫氣的使用是安全;修例內容主要涵蓋氫能進口要求、生產、儲存、運送、供應及使用的安全標準等。

謝展寰說,政府已就修例建議廣泛諮詢各界,包括交通、汽車、貨櫃碼頭、建築、電力、石油供應公司、氣體或設備供應商、測試認證機構及專業團體等,指各界都同意未來氫能的應用場景會越來越多,因此普遍支持將氫能使用標準納入法規。

他指,目前正投入服務的氫能巴士,正採用政府跨部門氫能發展工作小組制訂的暫行標準,當局會參考現時做法,考慮將適用標準正式納入法例。他又指,法例要列明氫氣儲存缸可承受的壓力、物料在不同拉扯或撞擊情況下的承受力,以及設計上需要有多少個安全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