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表示,截至今年3月,各級法院大部分民事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大致達標,除了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的若干類別刑事案件外,多數刑事法律程序的平均輪候時間均顯著改善。

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高院原訟庭的總案件量,由前年的約1.66萬宗,上升18%至去年的約1.96萬宗;期內包括反修例及國安案等刑事案件的數目,由223宗倍升至446。文件指,去年5月起,司法機構編排更多交付審判的聆訊於裁判法院進行,令更多相關案件在原訟庭湧現,導致原訟庭需處理的答辯及判刑案件顯著增加,預料數目升勢仍會持續。

司法機構又指,反修例案件和國安案的審期,往往大幅超出預計,其中國安案須由3名刑事法官審理,令司法資源更受壓,加上案件一般較複雜,需花較長時間完成審訊前必要的步驟和程序、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及準備審訊,而且審期以至擬備判案書所需的時間亦較長,導致其他刑事法律程序的平均輪候時間仍較長。